“一六〇三年十月九日,八时醒,很不听话,初次挨打。(附注,太子生于一六〇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一六〇四年三月四日,十一时想吃饭。饭拿来时,命搬出去,又叫拿来。麻烦,被痛打。”
到了一六一〇年五月正式即位,却还不免于被打。王曾曰,“朕宁可不要这些朝拜和恭敬,只要他们不再打朕。”但是这似乎是不可能的事。罗素的《教育论》第九章论刑罚,开首即云,“在以前直到很近的时代,儿童和少年男女的刑罚认为当然的事,而且一般以为在教育上是必要的。”西洋俗语有云,“省了棍子,坏了孩子,”就是这个意思,据丹麦尼洛普(C.Nyrop)教授的《接吻与其历史》第五章说,——
“不但表示恭敬,而且表示改悔,儿童在古时常命在被打过的棍子上亲吻。凯撒堡(Geiler von Kaiserberg)在十六世纪时曾这样说过:儿童被打的时候,他们和棍子亲吻,说道,——
亲爱的棍子,忠实的棍子,
没有你老,我那能变好。
他们和棍子亲吻,而且从上边跳过,是的,而且从上边蹦过。”这个教育上的打,自天子以至于庶人,从上古直到近代,大约是一律通行,毫无疑问的。听说琼生博士(Samuel Johnson)很称赞一个先生,因为从前打他打得透而且多。卢梭小时候被教师的小姐打过几次屁股,记在《忏悔录》里,后来写《爱弥儿》,提倡自由教育,却也有时主张要用严厉的处置,——我颇怀疑他是根据自己的经验,或者对于被打者没有什么恶意,也未可知。据罗素说,安诺德博士(即是那个大批评家的先德)对于改革英国教育很有功绩,他减少体罚,但仍用于较幼的学生,且以道德的犯罪为限,例如说诳,喝酒,以及习惯的偷懒。有一杂志说体罚使人堕落,不如全废,安诺德博士愤然拒绝,回答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