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谋杀表示对人的生命缺乏尊重,也可以有自杀表示对人的生命缺乏尊重的例子。我们可以说,一个人出于犬儒主义的信念认为一切都无意义,因而自杀,或者因为失恋被爱人抛弃,因而自杀,他或她表现出对生命的价值缺乏理解,允许自己的生命被浪费。一个人想要活着,但无所事事,他只是在消磨生命,或者在犬儒的虚无主义泥潭中打滚,对这样的人我们也可以说出同样的话。这样的人与刚才讲的受到批评的自杀,二者的共同之处在于看不到他们拥有继续活下去的理由,比如,他们有可能取得成就,可以对他人行善,能够得到快乐,这些都是可以活下去的理由。至少就我们所说的生命是这个人的生命而言,他的生命的价值可以等同于他活着的理由。这与前不久得出的结论吻合,我们有理由保护生命,但仅仅是在这个人有理由继续这样活下去或者想要这样活下去的时候。所以我们可以说,承认人的生命的价值就是把每个人都当作理由的处所来尊重,也就是说,承认他们想要活下去,以及想要生活得更好的理由和力量。
至少由于两个原因,这种观点还是不能令人满意。第一个原因,如前所述,它对一种“理想的观察者”的解释悬而未决,把赞扬人的生命的价值当作承认各种人拥有的一切理由的力量(就像被内格尔称为客观的那种观点)。除非再作说明,否则它无法操作,因为我们不能对它做出回应,甚至不能马上对所有理由进行思考。仅仅说我们完全自由地对这些理由进行选择,以便做出回应,这样说是不恰当的(我们以这种方式自由地选择我们想要让其继续在我们的生活中起作用的各种有价值的卓越形式,要是有这样的形式的话)。一种关于人的生命的恰当解释需要更多地说明我们拥有的这些理由。[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