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人又在路上遇到了一只羊,便立即对羊说:“我现在正打算做一桌上好的酒菜,请你为我献上你身上的肉。”他的话还没说完,羊飞也似的逃进树林里躲起来了。
这则故事说明,如果所谋求的东西直接危害对方的利益,对方是不可能答应的。经济学认为,人都有利己之心,都以获得自己的最大利益为根本目的。但与人谈判不能忽视一个基本前提,即利己不损人。
实际上,谈判与合作有着密切的联系,尤其在商务活动中,几乎各方都是抱着合作的目的来谈的,即使心怀鬼胎,也会打着合作的旗号。在唇枪舌剑中,精明的谈判方会时刻寻找机会,使得局势朝着有利于自己的方向发展,有时甚至不惜代价地给对方设置“陷阱”。
日常生活中又何尝不是如此。占了一次别人的便宜后,沾沾自喜,他的形象会大打折扣,别人也会对他小心提防。相反,在僵局中,一个人的一次慷慨退让的举动,会为他赢得更多的口碑以及未来的机会。与其绞尽脑汁地置对方于不利,何不设身处地地寻找个共赢方案,为今后共同获利的长期合作打下基础。
当然,我们很难确定对手是抱着共赢的态度来谈判的。“防人之心不可无”,在这种情形下,不要让自己的意图过于暴露,而给对方机会;也不要摇摆或放松自己的立场,而让对方有机可乘。这样,如果能警惕对方的“陷阱”,同时不忘为“共赢”创造条件,你就是“谈判桌”上真正的赢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