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臻心里琢磨谢铁骅的话,心想难道日本人想干我们?
当时的《大日本帝国陆军刑法》第35条规定:“司令官无故向外国开始战斗者,处死刑”;第37条规定:“司令官无故擅权命令军队进退者,处死刑或无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38条规定:“不等待命令而无故战斗者,处死刑或无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荣臻想到这里,相信日本关东军司令部绝对不敢贸然采取什么军事行动。而且,日本是国际联盟的常任理事国,不会有什么挑起争端的举动。想到这儿,荣臻拿着话筒,哈哈大笑起来,他觉得谢上校多虑了,虽然他很欣赏谢上校的想象力。一个,日本的法律在先;二个,关东军在东北境内只有区区不到两万的兵力,而东北军有几十万精良部队,这还不算杂牌。日本人长了几个胆?谢铁骅小心翼翼地提醒他东北军的二十万精锐都驻在华北。荣臻不以为然。他觉得又不是隔洋跨海,今天开打,明天把队伍拉回来都来得及。暗想谢上校应该好好当他的教官,用不着咸吃萝卜淡操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