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的中央
安德拉德
在路的中央有一块石头
有一块石头在路的中央
有一块石头
在路的中央有一块石头
我的生活单调得令人生厌
但我永远不会忘记这件事情
我不会忘记在路的中央
有一块石头
有一块石头在路的中央
在路的中央有一块石头
一个人只有忍受着单调,才会把“在路的中央有一块石头”这样不起眼的景象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把这个句子折断、重复,不断把玩。儿歌为什么吸引孩子?对孩子来说,意义并不重要,声音更能带给他们愉悦。重复与变化,节奏与韵律,是诗歌语言的一个特征。明明意义那么简单的一首诗,当它在重复中不断变化,竟如同法师的咒语,当诗人念动,我们便失去理性的判别力,除深堕其中别无他法。我觉得这首诗最迷人处,在于叙述时贯穿始终的失落、恍惚、虚无和落实到细节上的一种或连诗人自己也不察觉的真切的欢喜,两者刹那间的奇妙混融。正因为生活单调得令人生厌,才让人有了写诗的理由,而诗歌将人带向了一种微微眩晕的离地飞行。
一个生命只要想表达,在每一种表达中就会生成独有的语言形式,不用受外在规则的限制。在这方面,孩子总是语出惊人,经常有些话,特别新颖有趣、想象力奇特。而大人们为什么总是这样语言无味,因为他们总是用习得的概念知识,将一个个词的意义固定下来,他们忘记了语言表达感觉时是可以自由组合的,通过隐喻可以去表达语言之上的东西。诗人是在身上保留了童年的清澈,保留了语言的敏感与灵动,没有成见地去表达对万事万物的感觉与发现,精神活动拒绝受到干扰、语言的自主权拒绝被剥夺的人。因为有语言的自由,所以,他们在某种程度上保留了生命的自由。读一读美国诗人威廉斯这首诗,感受一下诗人如何自由而个性地运用语言,沉浸和享受于语言的游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