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对那些在各地政绩突出或对当地做出巨大贡献的人,也往往毫不吝惜他们的崇敬之情,用各种各样的方式纪念和感谢他们,其中建立各种各样的生祠、祭庙是他们最普遍的一种形式。人们虔诚地祭祀他们,希望他们泽惠遗及后世。这种祠庙在各地有许多,如隋朝裴肃任永平郡丞,深得民心,死后当地人为他立庙于鄣江之滨;[78]唐吕湮治理江陵3年,号称“良守”,郡人感激他,为之立生祠,吕湮死后,当地百姓又凑钱10万,“于府西爽垲地大立祠宇,四时祠祷之”;[79]袁滋在义成军节度使任上,甚有政绩,百姓立生祠祷之;[80]五代时后周薛琼,在宿州及莱州任上,都有政绩,宿州老百姓为他立碑颂美,莱州老百姓为他“立祠堂及树碑,以述其遗爱”[81]。这类由老百姓自发建立的祠庙遍布全国各地,时间长了也成为百姓负担,属于“淫祠”范围。
民间淫祠巫鬼祭祀之风的盛行,造成的社会危害很大。首先是劳民伤财,浪费惊人,成为压在人民身上的沉重负担;其次是妨害正常的生活和农作,使迷信之风更加浸淫人心。元稹的《赛神》诗深刻揭露淫祠巫鬼祭祀之风的危害,诗曰:
楚俗不事事,巫风事妖神。
事妖结妖社,不问疏与亲。
年年十月暮,珠稻欲垂新。
家家不敛获,赛妖无富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