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范宁:《制订〈义务教育法〉普及义务教育》,载《北京师范大学学报》,1985(5)。
[8] 王嘉毅:《我国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主要任务及其战略应对》,载《中国教育学刊》,2016(9)。
[9] 范国睿:《民办教育发展的保障与促进——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载《教育发展研究》,2003(7)。
[11] 余雅风:《法律变迁与教育的公共性实现》,载《教育学报》,2005(2)。
[12] 余雅风:《论公民受教育权平等保护的合理差别对待标准》,载《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4)。
[13] 杨小芳、沈文钦:《教育改革应坚守教育的公共性——评〈新自由主义主导下的学校重建研究〉》,载《教育学术月刊》,2009(9)。
[14] “一费制”是指在严格核定杂费、课本费标准的基础上,一次性统一向学生收取费用。
[15] 中央教科所教育发展研究部课题组:《中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研究》,载《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2)。
[16] 陈业宏、唐鸣:《中外司法制度比较》,6~7页,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