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丽珠则是说:“其实当时主要是被他们气到了,觉得他们不尊重我的决定,不相信我的眼光,觉得我是在胡来罢了。我不服气,心底憋着一口气,总想证明给他们看,我选的男人不会差。现在想想,如果当年没有他们的逼迫,我俩反而有点悬呢。”
是什么心理让这些被“棒打的鸳鸯”关系更紧密呢?美国社会心理学家布莱姆做了一个实验。他招来一批参试者,分别给他们两个选择,一个选择是带有强制性、逼迫性的;一个选择是自由、主动的。结果发现,人们更愿意选择那个自愿性质的选择。
然后,人们通过进一步研究发现,这种心理机制还会衍生为:当一个人被强迫着不去做某事时,他心里会生出强烈的抗拒和逆反心,从而“叛逆”地做那件事。对我们大多数人而言,都有这样一种心理:不想被人强迫着做事。你越想我做的事,我偏不做;你不让我做的事,我偏要去做。只有这样,才能显示出我的自由和主观能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