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原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发了《中等特殊教育师范学校教学计划(试行)》,提出中等特殊教育师范学校的培养目标为“培养学生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初步树立马克思主义基本观点,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艰苦奋斗、求实创新精神,热爱并愿意从事特殊教育事业。理解和尊重残疾儿童,掌握从事初等特殊教育所必备的中等文化科学知识与专业技能,具有健康体魄,使他们成为合格的初等特殊学校教师”。
中等特殊教育师范学校以招收初中毕业生为主,兼收高中生或已在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学习一定年限的师范生,设聋、盲、智力落后教育三个专业,有两种学制安排:三年制全学程156周,其中教学活动107周,教育实践10周,寒暑假36周左右,机动3周(用于社会活动、集体教育活动等);四年制全学程208周,其中教学活动144周,教学实践不少于12周,寒暑假48周左右,机动4周。
中等特殊教育师范学校的课程由必修课和选修课构成。公共必修课开设思想政治、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历史、地理、音乐、体育、美术、教育学基础、心理学基础、特殊教育概论、劳动技术教育等。对于专业必修课,三个专业根据不同类型残疾儿童教育的实际需要,对学生进行与实际密切结合的基本理论的教育,并突出实用性,注重各种形式的实践活动。聋教育专业开设耳聋儿童心理学、耳聋儿童教育学、手语基础、耳聋预防及康复、小学语文教学法、小学数学教学法、小学常识教学法,盲教育专业开设盲童心理学、盲童教育学、盲字基础、目盲预防及康复、小学语文教学法、小学数学教学法、小学常识教学法,智力落后教育专业开设智力落后儿童心理学、智力落后儿童教育学、儿童精神发育迟滞及测查、行为矫正基础、小学语文教学法、小学数学教学法、小学常识教学法。选修课一般应开设文化知识、艺术、体育、普通小学各科教材教法、其他特殊教育专业必修课以及适应当地特殊教育发展需要的职业技术教育等类课程。